乌兹别克斯坦监管合规

总体概述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发布的第 149 号决议“关于引入强制性药品和医疗器械数字标签系统”获得通过。该文件规定在 2022-2025 年分阶段引入强制性数字标签系统,同时考虑到药品(物质除外)和医疗器械组。

 

 

将贴标签的产品分为四组:

 

  • 第 1 组 具有二级(外部)包装的医药产品(孤儿药除外);
  • 第2组 有初级(内)包装的药品(前提是没有二级(外)包装)(孤儿药除外);
  • 第 3 组:

a) 罕见病药品、医疗器械(按照卫生部批准的目录);

b) 列入外国注册药品登记册的药品,其结果在乌兹别克斯坦得到承认;

  • 第4组 根据卫生部确定的目录的医疗产品。

 

 

过渡措施

 

自相关群体实施强制标签之日起3年内——允许销售强制标签日期之前生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而不加标签;

 

自相关群体强制标签之日起90天内——允许本地制造商对强制标签日期之前生产的无强制标签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认证;

 

自相关群体实施强制标签之日起180天内,允许外国制造商认证并进口在强制标签日期之前生产的无强制标签药品和医疗器械;

 

自相关群体强制标签之日起12个月内,外国制造商必须在乌兹别克斯坦开设代表处或与当地公司就实施数字标签签订协议(并在说明书中强制注明该公司)用于医药产品或医疗器械)。代表处/当地公司的职能还应包括确保在违反强制性标签规则的情况下支付罚款。

时间线

序列化——为四个组建立单独的术语:

 

第 1 组 – 从 2022 年 9 月 1 日起;

第2组 – 从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

第3组 – 从 2023 年 3 月 1 日起;

第4组 – 从 2025 年 2 月 1 日起。

聚合——为四个组建立单独的术语:

 

第 1 组 – 从 2023 年 5 月 1 日起;

第2组 – 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

第3组 – 从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

第4组 – 从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

其他特性

1.外国制造商在收到当地个人纳税人号码(TIN)和电子数字签名(EDS)后即可访问数字标记系统;

 

2.一年内3次违反标识规则的,可能会限制与国外制造商的数字标识互动;

 

3.在2022年7月1日之前,数字标记系统的运营商必须制定识别外国数字标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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